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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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园艺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9-27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与《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我院评选名额共2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2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参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园艺[2023]5号),硕士一二年级划分6个名额;硕士三年级划分15个名额,其中学硕5个名额,专硕5个名额,联评5个名额。

(二)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园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导师、学院需在系统按时完成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

二、校长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评选名额50名,我院评选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元。

(二)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园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三、小米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共28名,我院评选2名,奖励标准为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万元。各学院可从小米奖学金获得者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评选,最终确定10名学生获得小米特等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三)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园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四、赵惠新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农村户籍研究生,评选名额 50 名,我院评选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身心健康,积极参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三)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园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五、石声汉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科学史专业从事农业史研究、植物生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学生数量及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我院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 85 分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三)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园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六、乡村振兴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资助名额15名,我院评选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

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 50%;

3.身心健康,积极参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三)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园艺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七、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7-9月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申请对应奖学金的相关材料请申请人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交给班委(逾期不予接收)。

(1)电子版材料:以“年级+专业+姓名+导师+学号+联系电话”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班委邮箱;

(2)纸质版材料: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荣誉证书、各项学术活动有效证明(导师签字)、发表文章(论文首页、录用证明或接收函,导师签字)、专利、实践公益活动(除校、院公开招募的,其他需提供正式红头文件或证书)、校园文化活动(需提供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证明)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若为SCI英文文章需提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所有申请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完整。

2.班委提交(9月29日-9月30日):班委会成员按照各类奖学金进行分类整理;

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均于9月30日12:00前提交给年级负责人;2024级交至陈心毅处,941617040@qq.com;2023级交至刘飞处,2604514668@qq.com;2022级博士以23级所在班级为单位进行材料提交。

3.年级负责人提交材料(9月30日):年级负责人将纸质版材料于9月30日18:30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李剑波处,电子版材料同步拷贝至李剑波处备案。

4.资料评议(10月1日-10月5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资料复核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复核;

5.民主评议推荐(10月6日-10月9日):学院成立以专家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6.学院初审(10月9日-10月16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7.学校审核、公示(10月30日前)。

八、注意事项

1.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参评对象为:2022级及以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3级及以后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3级及以后的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2.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

3.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5.由我院负责评定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奖,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6.学生上报的材料,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凡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7.所有材料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于9月29日18:00前交至各班班委处,各班必须按照要求于9月30日12:00前交至年级负责人处,年级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于9月30日18:30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李剑波处,电子版材料同步拷贝至李剑波处备案。

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接受材料更替和增补。

9.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完整。

编辑:李剑波     终审:胡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