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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教育改革科学发展路径透视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于晓媚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

     

东风鼓满万里帆
––中国教育改革科学发展路径透视 

       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大变革、大发展和大跨越,中国教育事业站在了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历史的车轮在驶过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后,又面临着新的沟坎:

  如何在取得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等一系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之后,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新矛盾与新问题?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

  两年来,对中国教育来说,改革的步伐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2010年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描绘未来10年改革发展宏伟蓝图的教育规划纲要的同时,国务院成立了由20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成立如此高规格、跨部门行政协调机构推进教育改革,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系统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思路指导下,教育改革的步伐坚定向前迈进。

  顶层设计给力,改革蓝图更加清晰

  深化改革,改什么?怎么改?

  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不改不行,乱改也不行。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改革的推进,牵一发而动全身,改得好,将惠及一代人,改得不好,会波及一代甚至几代人;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结果也可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特别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易改的已经改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因此,必须控制好改革风险,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形成合力。为此,中央领导强调,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必须“系统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系统设计,也是总体设计,更是高层设计。在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期间,教育部门就同步开展各地各校改革诉求摸底,系统研究突破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确定了从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四个方面进行部署的总体框架。这四个方面的改革,犹如四个从内向外依次展开的 “同心圆”:第一层是培养模式改革,关键是教育教学模式改革,这是教育最核心的内容,也是一个好的教育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二层改革是办学体制改革,关键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保证学校办学的自主权,让懂教育的教育家办学。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关键在于处理好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这就是第三层––管理体制改革。而三个层面的改革,均离不开教育基础条件的支撑,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师队伍和教育投入,这就是第四层––保障机制改革。同时,这四大方面的改革事项中,有的改革主要涉及学校层面或局部地区,应充分尊重基层,鼓励地方和学校自行探索,大胆试验;有的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铺开推进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需各地各校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有的涉及我国教育重要标准制定、重大制度创新,必须由国家层面统一设计、组织实施。这样,改革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改革实施分为三个层次,形成了新一轮教改“四面三层”的大格局。

  试点先行,是为了确保改革风险最小化、改革效益最大化。教育改革既涉及体制机制突破,也涉及思想观念更新,更涉及各方利益调整,许多问题没有现成答案,必须试点先行。为此,教育部门会同有关方面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制约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入手,细化出125项需要重点突破的具体机制,其中培养模式36项、办学体制36项、管理体制24项和保障机制29项。围绕这些改革重点,请各地各校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自愿申报试点项目。经过“三上三下”严格评审程序,最终在全国确定了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分别由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80多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承担,形成了教改试点的总体方案。

  我们看到,在教改总体方案的有序推进中,为尊重基层积极性、主动性,教改总体方案中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地反映了基层的改革愿望,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为体现改革科学性、民主性,所有试点单位的选择和试点方案的确定,均严格履行了专家论证和行政评议程序,经过了教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认真审议,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未经专家论证和行政评议通过的试点方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不予备案;为保证试点操作性、实效性,每项改革试点项目,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改到实处、改出实效。

  有了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改革方向更加明确,改革任务更加具体,改革路径更加清晰。

  培养模式改革,真正落实育人为本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

  当“有教无类”、“教学相长”的观念从2000多年前延续至今,当破解“钱学森之问”从梦想变为实践,科学的人才培养观成为许多人的期许:转变观念、解放思想,鼓励学生对知识保持好奇心与求异思维;因材施教、发展特长,尊重学生的差异与个性;科学评价、激发创新,建立更为科学灵活的评价体系……从这样的出发点起步,教改总体方案明确了改革路径:重点围绕推进教育教学内容、课程、方法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在基础教育领域,两年来,围绕“减负”、全面发展、改革评价制度等“老大难”问题,一些地区与学校积极探索,取得了实施素质教育的可喜进展。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小学,立足课堂,改革教师培养、课堂教学、校本课程、作业布置,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上海改变原来单纯以学业成绩为唯一评价标准,构建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校为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而努力……

  ––在高等教育领域,一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的高等教育质量运动,在中国2000多所高校如火如荼地开展。2011年7月,全国17所大学设立“试点学院”,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为破解“钱学森之问”、推进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走出试水一步。19所高校启动实施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193所高校创立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19个部委、58个行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在职业教育领域,人才培养模式也发生重大变化,与行业、产业、企业结合更加密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明显提高。四川全面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为藏区孩子在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后提供3年免费中职教育,这一免费教育计划,不仅成为藏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惠民工程,也探索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之路……

  两年来,从东部到西部,从城市到农村,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都在积极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中国教育正加速走上一条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道路。

  办学体制改革,全面释放办学活力

  人才的培养环境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于中国的教育工作者来说,这样的发展现状需要正视:受原有计划思维模式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现代学校制度还未完全建立,社会参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民办教育制度环境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活力……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要靠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2010年,教改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改变单一的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两年来,按照总体方案的部署,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探索多元办学体制、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等方面大胆尝试,并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们看到,贵州、青海、宁夏等地,通过联合办园等形式,加强学前教育资源整合;

  我们看到,浙江大力推行“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等办学机制,丰富城乡对口帮扶模式,有力缓解“择校热”。

  更可喜的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1年,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从实体和程序对大学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年4月,“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启动,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及国家创新力量参与高校办学,将带动我国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与此同时,伴随着教改的春风,多年来在困惑中前行的民办教育,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曙光。从中央到地方,一揽子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出台或正在酝酿。

  在办学体制改革的探索中,社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也在悄然兴起。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提供惠及全民的公共教育服务,政府负有首要职责。政府如何科学、高效管理教育,既是国家制度设计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要解答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仍未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要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要优化学校的发展环境,扩大教育运行空间,就必须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减和规范政府在经费分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权限,强化政策调控、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信息服务等职能。

  为此,教改总体方案提出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领域: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进教育管理和决策方式,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教育行政管理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这是一场从根本上创新管理模式的革命,这是一场政府针对自身的革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各地创新教育管理方式亮点纷呈:教改总体方案中确定的北京、上海、安徽、广东、云南、新疆和深圳市6+1省级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通过与教育部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上海、安徽、广东、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政府统筹教育的责任得到强化,教育管理重心初步实现了下移。

  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等咨询和指导机构先后设立,加强了教育决策的咨询和论证,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得以实现。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得政府责任更加明晰、行为更加规范,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更趋和谐。理顺之后的教育管理体制,势必为未来的教育改革发展带来更快的加速度。

  保障机制改革,提升教育发展后劲

  如果将教育事业比作一列高速行进的列车,那么教育保障机制就如助力行进的燃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保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支撑能力不强,这也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两年前,为破解这一难题,教育规划纲要将保障机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全面部署,特别是就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两年来,围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对确保如期实现4%做出全面部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成立了4%办公室,加强对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督查。

  落实4%,中央显示了决心,地方各级政府也有实际行动:

  广东提出从2010年起,逐年提高财政一般性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1个百分点,力争2012年达22%,2015年达24%;河北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将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看,2012年将如期实现4%目标。这将是我国教育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经费保障上去了,如何使用好、管理好,成为迫切的问题。

  为此,教育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和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两大重点,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把钱更多地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与此同时,制定《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教育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保证教育经费从分配到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随着教育经费大幅增加,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十大发展项目也全部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连续两年提高,中央和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大幅提高,覆盖全学段的国家助学体系基本建立,覆盖中西部连片贫困地区680个县(市)、惠及2600万学生的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在实施。

  相对于人类历史长河,两年时间极为短暂。但对于正在走向复兴的中华民族,两年时间却又是如此关键!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改革举措扎实有效,新鲜经验鼓舞人心。改革试点的涓涓细流,逐渐汇聚成势不可挡的滚滚江河;两年来,借改革东风,一些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一些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实质突破,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两年来,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前所未有,各部门各单位支持教育的强大合力前所未有,大幅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的力度前所未有。

  的确,中国教育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坐标点上,教育发展中的许多难点问题正“若冰之将释”,教育改革的制度效应也已 “其叶蓁蓁”多点显现,一幅波澜壮阔的教育改革画面正徐徐展开。对此,我们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