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园艺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鼓励广大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 号)及《园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1、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 李国龙、管清美
副组长:胡代欣、李征、袁黎
成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各班班委、研究生代表
2、学生各班级综测工作小组由班委、党支部支委、团支部支委、班级普通成员代表(学生代表要求男女生均有),一般由7-9人组成。
二、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三、工作安排
1、学生提交(9月16日-9月19日18:00前):研究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园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各项准备,纸质版与电子版交予班级,过期不予补交。
2、班级初评(9月20日-9月22日):研究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予班级,班级汇总后,根据《园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测评,党团支部给予配合,班级负责填写《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附件2)《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3),初评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年级提交给年级负责人;
3、学院审核(9月23日-9月26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复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在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填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1.各年级以研究生班级为单位于2025年9月20日18点前将《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给年级负责人。命名为xx级xx班+研究生综合测评材料。
2.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测评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测评秩序、妨碍测评正常进行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
3.各班级组建民主评议小组需公开、公正,学生代表结构合理。
4.班委需提前认真向同学们解读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