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学院党委决定评选2024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结合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数量
评选本科生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3名,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49名,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近两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参评基本要求
参评对象应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牢固,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原则上,参评本科生的2023—2024学年素测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得低于30分,且素测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年级前30%。参评研究生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中德育分数不低于70分,且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50%。
四、具体条件
1.政治素养:认真学习和熟悉党的科学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对党忠诚,言行一致,认真完成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在任何场合发表和党员要求不符的言论。具有集体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亮明党员身份,自觉主动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动分享学习心得等。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认真完成“应知应会”测试并取得优良成绩。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开展的相关活动。其他和政治素养相关的情况。
2.现实表现:服务意识强,能够常态化主动开展“亮身份 践承诺 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主动为师生服务,高质量完成承诺的内容。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青年学生和加强支部建设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追求卓越,聚焦主责主业,能够做到刻苦学习,学业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情况;除满足前述条件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能够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积极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科研成果突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能够认真完成驻站任务、实践日志和参加实践研究,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博士研究生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积极发挥在科研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自觉遵守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定,自觉做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表率。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文体类活动。能够对照党员宿舍的标准和要求发挥作用,积极建设,主动团结寝室同学,寝室关系和谐。履职担当,能够立足自身岗位,履行职责,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其他和现实表现相关的情况。
3.志愿服务和其他:积极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服务产业,主动用所学知识为服务产业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贡献力量。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积极表现。近两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表彰。其他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参照参评要求,按分配指标择优向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提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名单需在本支部公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核。
(三)院内公示。经评选委员会审核后,将拟表彰对象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评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对照条件、严格标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同时,各党支部填写意见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详实的原则,从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加强宣传。各党支部要以评选表彰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契机,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3.按时报送。各党支部应于2024年12月11日18:00前将附件2、附件3和主要事迹的佐证材料(包含获奖证书、记录和相关经历)报送至学院201办公室卞井春处,电子版整理规范发送至学院党建邮箱yydjsj@nw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