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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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22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石声汉奖学金、先正达、恒蔬无疆智慧农业创新奖学金等6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人民币,学院奖励名额为4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人民币,学院奖励名额为11名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执行,参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选。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学院奖励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2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参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选。

  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

 1.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学校评选名额2名,学院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要求:9月25日上午11点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完成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同时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提交学校。

  2.石声汉奖学金

评选对象:从事植物生理学研究的二、三年级学历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学院只负责石声汉奖学金的推荐工作,由学校进行评定。

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全日制二、三年级学历硕士研究生,学院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

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参照《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选。

 4.恒蔬无疆智慧农业创新奖学金

评选对象:实践奖奖励对象为园艺学院三年级全日制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评选条件:实践奖每年奖励金额5万元,设立一、二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4名,奖励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0名,奖励每人3000元,其中一等奖学金设施园艺方向获奖学生不少于2人,二等奖学金设施园艺方向获奖学生不少于4人。要求学习成绩优异,热爱所学专业,创新实践能力突出,且实践环节考核排名位于前50%,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2-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申请。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电子版材料以年级、专业、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邮箱lirui0809@nwafu.edu.cn。

请申请人于9月25日下午18: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详细填写基本信息、科研成果、实践活动三方面内容);

(2)纸质版材料: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荣誉证书、各项学术活动有效证明(导师签字)、发表文章(论文首页、录用证明或接收函,导师签字)、专利、实践公益活动(除校、院公开招募的,其他需提供正式红头文件或证书)、校园文化活动(需提供活动照片或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证明)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若为SCI英文文章需提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6-29日):学院成立以专家代表、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系、所)初审(9月30-10月10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1-20日)。

  五、注意事项

1.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参评对象为:2018级及以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8级及以后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8级及以后的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2.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

3.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研究生、本科生在各学习阶段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5.由我院负责评定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奖,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由我院负责推荐的奖项(宝钢教育奖、石声汉奖学金)不受限制。

6.学生上报的材料,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凡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园艺学院

2020年9月22日

编辑:李锐     终审:王国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