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园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已将申请材料进行详细整理,并组织研究生代表从学习成绩、实践活动和科研成果等三个方面进行审查,现将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反映。
注意事项:对于没有审查通过的项目,若在本次公示期间能够补充纸质证明材料则可以继续作为计分项目,但是公示期间原则上不再接收新的计分材料(包括实践活动与科研成果)。
联系电话:029-87082867,翟老师、冯老师。
园艺学院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