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晨露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农村生源和县级以下城市贫民子女、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评选条件: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现象;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三、需提交材料:《晨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晨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书面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7日-9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2.民主评议推荐(9月10日- 9月11日):学院(系、所)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9月12日-9月14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9月15日- 9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1.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2.科研成果材料提交发表文章(论文首页、录用证明或接收函,并标注出关键信息)、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并由导师签字。
3.已用于其他奖助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奖学金的评选。
4.请将申请表、汇总表、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9月9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uyiyjs@163.com。
附件:1.晨露奖学金申请表
2.晨露奖学金汇总表
园艺学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