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园艺学院人工气候室和冷库管理办法》,为确保人工气候室和冷库的高效运行,防止闲置和浪费,更好地为实验室广大师生提供科研服务,现将人工气候室(N30-2,面积10.9㎡,培养架型人工气候室IV)和冷库(N9-2,面积6.15㎡),面向我院科研人员进行短期开放租赁,租赁最长周期为3个月。
人工气候室和冷库具体配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即日起,请相关单位、人员填写《园艺学院人工气候室、冷库申请表》(见附件2)并交到学院312室。经中心和学院商议同意后,请申请人到园艺科学研究中心312室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协议书(附件3),可开通人工气候室、冷库等设施使用权限。
联系人:张静
电 话:87082147
园艺学院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