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1-06-02      浏览次数:    

各毕业班:

  201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园艺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经学院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1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肖  斌   邹志荣    

  成   员:马锋旺   李京春   王增信  王乔春  王西平  唐海波    王佳    高 杰  刘学成   郭东花各毕业班班主任

  二、毕业教育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服务学生”的指导思想,贴近学生思想,贴近学生生活,广泛动员,通力合作,周密安排,将毕业生教育与创先争优、学风建设、校园文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弘扬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离校的良好风尚,营造生动、优雅、情谊浓浓的校园文化氛围,关心毕业生,帮助毕业生,服务毕业生,让毕业生以崭新的姿态顺利走上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

  (二)教育内容及形式

  园艺学院2011届毕业生教育以 “成长、成才、感恩、奉献”为主题,着重开展以下形式的教育活动:

  1.召开两个层面的座谈会。

  (1)召开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长座谈会,充分发挥广大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倡导全体毕业生尊敬母校、关爱母校,做到健康文明离校,营造依依不舍、情谊浓浓的离校氛围。

  (2)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毕业生对学校改革与发展、学院建设、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学实践、本科生管理、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及时反映给各个部门,不断促进学校、学院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会。分别邀请在就业、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给低年级学生作报告,让低年级学生分享他们成功的学习经验、求职经验和考研经验,并以他们为榜样、为楷模,积极进取,奋发图强,为个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制作精美的毕业纪念礼物,赠送予2011届毕业生。学生一生中最美好的四年是在古朴、美丽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度过,现在即将毕业步入社会,母校希望每一名毕业生在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奋发前进,取得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多的贡献,也祝愿每一名毕业生前程似锦,生活美满。给毕业生赠送毕业纪念礼物,表达了母校及学院美好的祝愿,同时也希望毕业生能珍藏在母校的美好回忆,感谢母校的培养之恩,尊敬母校,怀念母校。

  4.召开毕业班年级大会,将《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教育学生在离校之际一定要遵守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加强自律意识,自觉维护有序稳定的生活、学习秩序,快乐地度过在母校的最后一段时光,同时向同学们说明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校和学院都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告诫学生切不可因为一时的鲁莽、冲动而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毕业服务

  1.院学生会、团工委在低年级学生中招募志愿者,成立园艺学院志愿服务队,到毕业生宿舍中收集杂物、废品,同时帮助毕业生搬运行李。

  2.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辅导员将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及时整理封装毕业生档案,认真办理毕业生户口和党组织关系迁转工作,并将毕业生离校具体日程安排下发到每个班级,为2011届毕业生顺利离校提供周到、细致、耐心的服务。

  3.院教学办公室也将全力做好本届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及时打印毕业生学籍大卡,隆重召开毕业典礼,做好2011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同时及时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

  三、工作要求

  1.全体辅导员、各毕业班班主任要经常深入毕业生宿舍,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毕业生存在的困难,同时教育毕业生树立尊敬母校、感恩母校的思想,要求毕业生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风貌离校。同时要求广大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秩序。

  2.院领导高度重视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切实执行学院领导、学工干部、毕业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同时实行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联系宿舍制度,要求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及时将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报告给辅导员及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也要密切与毕业班学生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毕业生面上的稳定,引导毕业生健康文明离校。

  3.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违纪行为者,学校、学院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撤销其在校期间获得的所有奖励和荣誉,并将违纪情况记入毕业档案,通报给就业单位或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单位;情节严重者,移送地方公安部门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以此做法严明校纪校规,倡导健康文明的离校风气。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