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研发[2018]7号《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校研发[2010]86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学科点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锋旺 黄德宝
副组长:胡晓辉
成 员:饶景萍 巩振辉 李建明 齐西婷
2.果树学、茶学复试小组
组长:饶景萍 余有本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吕燕荣 刘国甜
3.蔬菜学复试小组
组长:巩振辉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魏春华 聂姗姗
4.设施园艺学复试小组
组长:李建明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蒋程瑶
5、农艺与种业复试小组
组长:胡晓辉
成员:马锋旺 王晓峰 赵政阳 韩明玉 刘占德 蔡宇良 张 显
秘书:蒋程瑶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可接收公开招考人数 |
果树学 |
67 |
20 |
47 |
蔬菜学 |
45 |
9 |
36 |
茶学 |
4 |
1 |
3 |
设施园艺学 |
14 |
5 |
9 |
农艺与种业 |
83 |
0 |
83 |
合计 |
213 |
35 |
178 |
备注: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本专业招生指标不低于120%确定。
三、各专业复试及体检安排(详见园艺学院网站)。
四、复试进程安排
1.3月19-24日通知复试考生。
2.3月25-26日上午(空腹),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中心医院(水保所对面)举行体检。
3. 3月25日全天:所有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的考生在园艺学院(南校区农科大楼园艺学院206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3月26日全天:所有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复试的考生在园艺学院(南校区农科大楼园艺学院216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4. 3月26-27日学院组织学术型硕士考生复试。
5. 3月27-29日学院组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复试。
6. 3月28-30日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
7. 4月30日前,完成非在职考生的调档审查。
8. 5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基本要求
1.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出 场顺序;按事先分工向考生提问;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打分,然后合成面试 成绩并给出面试结论。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2. 在对考生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在现场打分前,各学科专业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复试小组成员在会上陈述自己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并提出复试小组的评价成绩建议。
3. 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试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议情况不准外传。
4. 参加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动,不得迟到、早退。
5. 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评分,并以平均分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6.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必须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并将记录交学院保存备查。
7. 导师及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随意承诺录取与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录取质量。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要求
1.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2. 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3. 每位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名(不含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4.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小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由于专业限制不宜录取者)。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录取成绩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七、监督机构
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长:黄德宝
成员:唐海波 李建明 齐西婷 桂 恺 文颖强 战详强 张 智 李春梅
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对学院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工作;参与学院复核现场的巡视工作;受理招生过程中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9-87082543、029-87081192
举报邮箱:yyxy_yjs@sina.com
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学院工作人员的问题,将移交学校处理;涉及导师的问题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园艺学院
2018年 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