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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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19     浏览次数:

     

本科各年级:

  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等25项本科生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1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26名。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基准名额为266名,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具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号)执行。同时,2017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6级、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获奖学生公示时,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名次、综合测评名次及参加学校社会公益活动等基本情况。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套印);

  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6名。 

  2、书面评审材料 

  (1)《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

  (2)《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工作

  (一)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选办法》(2016年9月修订版)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6名,其中一等奖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1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各院系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3。

  3、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园艺专业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成绩优秀本科学生(2015级)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4)、《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4、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2015级),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5)、《本科生成绩单》、《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5、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7级全日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6、时胜帮扶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金额每人4000元,奖励名额为9名,其中2016级,2015级、2014级各3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时胜帮扶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3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本科生成绩单》、《时胜反哺承诺书》(见附件16)、《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7、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8、“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生(2017级)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5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9、文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16级)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0、华福证券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2016级)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福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1、中天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甘肃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1名(2018级),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2、恒大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名额5名,(其中2015级、2016级和2018级各1名,2017级2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3、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4、理想爱心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2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想爱心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5、诚朴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名额2名(其中2017级、2016级各1名),奖助金额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诚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6、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1名(2015级),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学习心得、《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7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8)。

  (二)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考核工作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2017-2018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奖学助学金申请资格。对连续资助的奖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香港思源奖学金不再递补)。各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8。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9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3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0)、《学业成绩表》和《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见附件11);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2)、《本科生成绩单》和《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4、春雨奖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1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5、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3名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号)中第四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6、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2016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7华福证券奖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2016级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8、农一网奖助学金

  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度15名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20日-9月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6日-9月27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9月28日-10月12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公示(10月13日-10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社会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本科生 。

  (四)本科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在外校交流的我校学生,参加我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对方学校提供学习等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同一学年不可同时享受2项及以上社会类奖助学金;春雨奖学金评选程序中,班级民主评议过程须有书面记录,并随学生申请材料一同提交;已经获得上学难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五)此项工作需整理报送材料较多,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本科生成绩单》由教务处本科生成绩自主打印系统打印。请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农一网奖助学金2018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各年级于9月28日前完成何康奖学金评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10月13日前完成其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附件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年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huguanghan@qq.com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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