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3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2010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党组织任期已届满。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学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园艺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学院党建。

  三、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及产生

  1.党的委员会一般由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以及组织(兼统战)、宣传、纪检、保卫、青年等委员。

  2.在推荐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考虑委员的性别、民族、年龄、职别等比例和结构上的合理性、互补性和代表性。

  3.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酝酿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4.按照有关规定,换届工作由上届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进程安排

  1.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2011年3月1日-3月28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委员会组成人数的决定,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首先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名党性强、作风正、热心党务工作、乐于奉献、且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议事能力的党员担任。

  各党支部提名人选经党委汇总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再经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研究于3月28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2.大会选举(2011年3月29日-4月25日)

  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复党委上报的请示。

  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校党委研究批准后,由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进行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3.审核批复选举结果(2011年5月上旬前)

  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复委员会选举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各党支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以本次换届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紧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特别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书记、副书记要深入实际,指导好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多与党员沟通,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和有关建议,为换届选举做好基础工作。

  4.各党支部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

  5.各党支部要按照院党委的统一时间安排做好换届工作,有问题及时反映和汇报。

 

 

                            2011年3月3日